上午好 学习型组织研修中心欢迎您!
致 力 于 推 动 学 习 型 组 织 的 研 究 与 实 践
谈谈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评估问题
作者:
来源:
茂名日报
2017/12/16 17:01
目前,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活动正方兴未艾。怎样通过一种机制性的激励,持续地引导干部的学习行为,保持高昂的学习热情,是各级学习组织者思考的问题。笔者拟从建立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评估体系这一角度,对这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评估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
学习型税务机关的特征是否显现了,靠什么衡量?靠评估,评估可以帮助我们分析现状,明确在创建进程中的定位,也就是创建达到了什么程度。譬如一个创建单位的干部是在为完成教育培训计划任务而进行应试学习,以及为解决难题去寻求答案,这些学习按照芭芭拉·布若汉姆的划分属于自发性的学习,属于鲍尔·沃尔纳五阶段模型中的第二、三阶段,即消费型学习阶段和有意识地引入阶段。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要求我们进入一个更高级的阶段,那就是计划性学习,并且计划的力度要不断地强化。评估的目的也是强调计划性学习的责任感。
经常不断地进行创建工作的评估,有助于我们审视走过的道路,发现组织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探索组织学习的有效途径。我们知道,对学习进行管理,对于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缺乏管理就如同撂荒,不可能有收获,学习组织不起来,更谈不上对业务有所推动。同时,组织学习存在不少障碍,如对创建的意义认识不到位、推动的力量不足、个人“独善其身”缺乏合作、学习能力低、竞争意识不强等,跨越不了这些障碍,学习会半途而废。所以,我们在创建学习型税务机关的过程中,需要通过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促进学习向既定的目标前进。评估作为一种手段,有助于我们有效地管理学习,克服学习障碍。
二、评估体系的设定
按照学习型组织理论的相关理念与准则进行运作来衡量我们创建达到了哪个阶段,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我们须力求一切从实际出发,使评估过程成为创建过程的继续,评估结果能反映客观真实性。笔者建议,学习型税务机关评估体系可由内部测评和外部(上级)评价两部分组成。
内部测评,目的是使创建单位知道,通过一个阶段的创建,取得了哪些进步,离既定的阶段目标还有哪些差距,今后的创建应做什么。内部测评主要通过测评表进行,由每个成员按要求选择自己认为恰当的答案,并以此作为测评小组、单位的依据。
外部(上级)评价,目的是评价创建单位学习力提升的水平。评价方法可以组织专家深入创建单位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召开小型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等,通过系统分析和其它评估工具来掌握创建单位的状况,分析创建单位目前的能力,以及能力提升的幅度。
三、评估指标的设定
1. 内部测评指标
创建单位的绩效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考量。一是对学习理念树立及学习能力的测评,包括成员主动参与学习,对组织学习的态度,从各方面获得知识的能力(如从纳税人处学习、从同事处学习、从工作得失中汲取经验教训等),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等。二是对组织学习的测评,包括学习的目的的明确,学习计划的可行,学习内容选择的适当,学习时间的保证,学习平台的稳定和拓展等。三是团队精神和领导作用的测评,包括团队成功的标准,组与组之间的沟通协调,互帮互学,战后总结,领导带头学习以及设计师、教练员、服务员作用的发挥,为干部提供学习机会,搜集信息渠道的畅通,集思广益决策等。四是学习效果的测评,包括阶段目标的制定与实现,纳税服务创新,行政管理创新,税务管理创新,争先进单位等。
2. 外部(上级)评价指标
主要应由学习的总量、学习的品质、学习的效率和学习的成果构成。学习的总量,考察创建单位学习的量,以及学习内容的广泛程度。学习的品质,考察单位成员学习的能力。学习的效率,考察学习的速度,学习载体流转效率等。学习的成果,考察创新方法,创新实践,创新思维,以及学习对未来的价值。
四、评估结果的设定
评估过程中,组织者可将评估指标进行分解和细化,按照创建单位的状况,选择符合的程度进行评分,每项用1〜10表示,1表示不符合或很不符合,4表示一定程度上符合,7表示很大程度上符合,10表示完全符合。各项得分加权后,得分越高,表示学习型组织的特性越明显。根据具体情况,评估结果可设AAA级、AA级、A级三档或更多档。也可设定为传统型、正在转化型、取得重大进展型等档次。
上一篇:
学习型政府:政府生态理论的价值回归
也论建立学习型机关
下一篇:
推荐内容
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