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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力 于 推 动 学 习 型 组 织 的 研 究 与 实 践
中央批准成立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
作者:
来源:
《人民日报》
2017/12/17 18:5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加强对有关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经中央批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日前成立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要求,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落实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更好地领导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创新方法、完善途径、拓展阵地、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要着眼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上下功夫,在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上下功夫,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养上下功夫,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会议提出,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学习书目推荐活动,按照注重导向性、知识性、可读性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荐反映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的图书,引导帮助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多读书、读好书;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了解学习需求,使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更加符合广大党员干部的意愿;要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别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中宣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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