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推荐报送第二批“创争”活动示范单位材料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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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4-11-28 17:53:01 作者: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来源: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阅读次数: |
各有关省、自治区总工会宣教部、全国民航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由全国总工会等9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在青岛召开了“创争”活动现场推进会,会上推出了26个“创争”活动示范单位和示范班组,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广泛的影响。为使示范单位更具有本地区、本行业特点,更具有指导意义,经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后,全国创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04年底推出第二批“创争”活动示范单位。
推荐的办法,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在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推荐1——2个在“创争”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作为候选(每个单位附3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和word格式3.5寸软盘),务请于12月10日前报送全总宣教部,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根据推荐单位的材料进行评选,决定推出第二批示范单位名单。
全国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全总宣教部 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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