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集团)公司创建“学习型企业”规划纲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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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6-03-24 11:38:03 作者:《中新》评论员 来源: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阅读次数: |
五、创建学习型企业的工作载体
1、建立学习日制度。确定每月第一个星期的周六为“学习日”。在“学习日”由各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包括组织报告会、学习讲座、集中讨论、自学读书等方式。
2、引导广大员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根据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要求和各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个人学习目标,制定滚动式年度学习计划,有计划开展学习活动。
3、组织专家论坛。围绕集团公司发展中的重大课题,邀请专家讲课,开展研讨交流。
4、开展群众性的读书活动。根据工作性质,以部门、车间、班组等组建读书小组,开展集体学习和讨论,有条件的可举办“读书节”活动。
5、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办好《中新》期刊;各单位也要办好各自的报刊、局域网等宣传阵地,以推动学习型企业的建设。要加大对宣传阵地建设的投入。
六、创建学习型企业的保障机制
1、建立学习型企业建设的指导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工作。各子公司和直属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部门,抓好工作落实。为加强学习型企业建设,由集团公司行政领导牵头,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共同负责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工作。创建学习型企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工作部,负责对各直属单位的联络、指导和协调等日常工作。
2、落实创建学习型企业的政策。
(1)建立动力机制。由人事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在干部选拔、人才使用等方面充分体现量才录用、择优选拔的原则。
(2)搞好创先达标工作。组织好学习型组织建设的评比和达标活动,对先进典型,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人们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的热情。
(3)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对创建学习型企业有关活动、教育培训工作及学习型组织软硬件建设,拨出专门经费使用。
3、建立创建学习型企业的领导责任制 明确各级党委、行政、党政一把手及有关部门在创建学习型企业中的职责,实施目标管理,把创建学习型企业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组织考核评比。
4、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的机制。
落实江泽民同志对全国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明确领导干部在创建学习型企业中带头学习的责任。要求领导干部深学政治理论,精学本职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并带动群众学习风气兴起。
5、加强对创建学习型企业的研究和舆论宣传。 每年举办一次建设学习型企业的理论研讨活动,组织工作交流;组织宣传报道,介绍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崇尚学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舆论氛围。
各子公司和直属单位可参照本《规划纲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学习型企业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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